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與前副秘書長周庭今 (30) 日早晨分別於街頭及住家被捕,隨即在下午被移送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據了解,兩人皆被指控涉犯「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稍早以1萬元港幣(約新台幣4萬元)保釋。

東區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錢禮今天處裡黃之鋒與周庭的初次訊問,錢禮將案件延至11月8日再次開庭,以待控方調查,包括檢視錄影。據了解,黃之鋒與周平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並必須遵守宵禁令,以及禁止出現在警總附近;但法院允許兩人出席早已安排的演講、會議。

黃之鋒與周庭今年皆為22歲,黃之鋒被指控3項罪名,周庭則被控2罪;兩人共同被指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與「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前項罪名指稱「他們於6月21日在金鐘、夏愨道,非法煽惑夏愨道在場人士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後者則指控「他們同日於警總外參與未經批准集會」。

黃之鋒的律師譚俊傑表示,黃將於下月3至5日赴台灣出席會議,8至12日往德國,期間將在柏林圍牆演講,隨即飛往紐約接受訪問,9月下旬才會返回香港。周庭的律師文浩正指出,周庭下月12至23日亦會前往德國,23日返港,周亦將會往澳洲探望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