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位民眾名下沒有車子,本人也沒開車,卻在日前收到一張烏龍罰單,由於他人在北部工作,因此他請家人到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反應,警方卻要他們自行到台南市監理站申訴,而監理站那邊得知詳情後則拿走裁決書,揮揮手表示沒事了,但事後近一週網路系統內的違規紀錄仍未消除,讓無辜受害的民眾憤而向市議員陳怡珍陳情。
市議員陳怡珍今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陳情人收到台南市交通局裁決中心於8月19日發出的裁決書,稱他曾於今年1月8日在台南市中西區違規闖紅燈,因詢問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未果,只好到監理站申訴,但監理站人員的反應也讓陳情人感到這種行政疏失是常態,過程中沒有任何單位給予答案與正確的協助。
陳怡珍痛批,警方不僅在製單上有明顯行政疏失,事後也未積極正視問題,反而讓當事人家屬自行在各單位間碰壁,明明是守法的民眾,個資卻無故被暴露,如何給市民一個安全無虞的生活環境。
最後,陳怡珍也呼籲,警方面對違規民眾時,嚴格執法十分重要,但事後的行政程序也同樣要謹慎,千萬不能輕率行事,讓無辜民眾白白受害。
台南一位民眾日前收到台南市交通局裁決中心寄來的一張催繳罰單,但他名下沒車,本身也不開車,人更在台北工作,令他覺得相當荒唐。 圖:由陳怡珍服務團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