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家具商蘇炳坤33年前,被控搶銀樓,遭判刑15年定讞,他後來雖獲總統陳水扁特赦,但堅持自己無罪,多次提再審,去年終獲判無罪,而同案中的被告郭中雄被判刑16年,調查後發現郭可能被屈打成招,高檢署將以新證據、新事實,向法院聲請再審。
此案發生在1986年3月間,新竹金瑞珍銀樓遭搶,老闆陳榮輝被搶匪砍傷,警方獲報後,事後逮捕有多項竊盜前科的郭中雄,認為郭是主嫌,再以郭忠雄的口供,逮捕當時郭中雄的老闆蘇炳坤,認定蘇為共犯。
2000年時,蘇男獲前總統陳水扁對他特赦,但自認被冤枉,後以新事實、新證據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提出的第5次再審,終獲裁准,而蘇在去年8月8日獲判無罪。
蘇炳坤說曾和郭中雄因薪資問題鬧不快,應是因此誣陷他,而郭開庭時稱他因行竊失風,被警方帶進青草湖派出所刑求,被摀口、從鼻孔灌水,員警甚至墊著電話簿拿鐵槌敲他,要他「咬出幾個人」,他便拉蘇和胡扯的「阿水」湊數。
而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在8月中已向檢方提案,高檢署檢察官周士榆認為蘇炳坤被判無罪後,全案有新事實、新證明,應聲請再審,該案有望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