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不分區立委高潞.以用因助理違規獲經濟部補助案遭時代力量「除名」。高潞.以用今天(11日)發表聲明表示,將分循「黨內救濟」與「司法訴訟」兩種程序,請求繼續保有黨籍及不分區立委身分。

高潞.以用在書面聲明中表示,時代力量黨章保障受處分人有20日的申訴期,除於8日記者會明白敘述抗辯理由外,再明確表達,願依循「時代力量黨章」、「時代力量紀律裁決規章」暨「立法委員行為法」、「政黨法」、「人民團體法」以及「憲法」賦予的法定救濟權利。

高潞.以用指出,黨紀處分書必須做成書面並向受處分人完成送達,始生效力。截至今晚她尚未收到來自時代力量所發出的任何文件,將於12日向黨中央請求交付裁決理由書。

在聲明最後,高潞.以用認為,時代力量針對她黨籍與不分區立委的黨紀處分,均因嚴重違背黨內規章所定程序而完全不生法律效力,她將分循「黨內救濟」與「司法訴訟」兩種程序,請求繼續保有黨籍及不分區立委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