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中央黨部今(8)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紀律委員會對於不分區立委高潞‧以用案違反社會期待,已嚴重打擊時力政治形象,導致黨聲譽受損,6日已做成決議將高潞‧以用除名,今日完成裁決理由書。

立委高潞.以用的主任陳恩澤被爆未利益迴避,承攬多項政府標案,引發輿論,高潞日前被時代力量紀律委員會決議開除停權,並建請黨代表大會予以除名,裁決理由書已於今天完成,由於高潞是不分區立委,失去黨籍將會同時失去立委資格。

時代力量表示,紀律委員會於討論與作成最終裁決理由書中,鑑於新修正通過之《政黨法》已確立「政黨民主原則」,故政黨有關紀律處分及黨員除名等黨務運作,應回歸各政黨黨章及相關規範,而不再適用《民法》及《人民團體法》,以尊重政黨自治並深化政黨民主化。

紀律委員會認為,時力黨章與《紀律規章》賦予紀律委員會針對申訴案件作成除名處分之權責,則自可本於職權作成除名處分,不再受制於舊法時期法院實務見解,因而無需由黨代表大會再行決議之必要,因此紀律委員會於6日作成直接予以除名之決議,並於今天做成除名之裁決理由書。

時力表示,高潞‧以用提及紀律委員會未予以陳述意見的機會,與事實並不相符,律委員會於7月31日曾請高潞‧以用於會上陳述意見,然而,高潞‧以用在聲請所有紀律委員會迴避未果後,並未就相關事實進行任何陳述與答辯。

另針對高潞‧以用解編辦公室及組成調查小組聲稱要捍衛清白一事,時力則予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