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除了防彈咖啡,綠咖啡也成為減肥新寵,衛生福利部為防民眾攝取過多咖啡因危害健康,今(25)日起公告規定相關產品須標示警語,提醒未滿12歲兒童、孕婦、消化不良與重大疾病者不宜食用,違者可重罰300萬元。

「綠咖啡」指的是未經烘焙的咖啡,有業者會萃取其中的「綠原酸」成分製成食品,根據研究顯示,綠原酸成分有助減脂、減肥,也成為許多人的減肥、美容產品新寵。

衛福部今天公告訂定「食品原料綠咖啡萃取物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規範「綠咖啡萃取物」作為食品原料使用時應符合之相關規定,包含原料來源、採取部位、型態、製造方式、每日食用限量及標示規定。

衛福部表示,因萃取成分中含有咖啡因,攝取過量攝取咖啡因恐造成心跳加速、坐立不安、噁心、暈眩等不舒服的症狀,其每日食用限量為400毫克,如綠咖啡萃取物所含咖啡因含量為0.05%以下者,其每日食用限量始得為1500毫克。

同時,使用綠咖啡萃取物作為原料之食品,應標示「十二歲以下孩童、孕婦、消化不良與重大疾病患者不宜食用」之警語字樣,該規定於正式施行後,凡經查獲食品使用之原料不符合前述規定者,得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及第48條規定處新談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