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前議員李婉鈺昨(17)日被台北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判4月、強制未遂罪判20日,共可易科罰金14萬元,李婉鈺表示「遺憾」、「虛心檢討」後,今(18)日凌晨突然在媒體line群組裡發文,質疑部分媒體消費她,並在臉書嗆聲要組織「被惡警迫害聯盟」,強調「老娘絕不付一毛錢」、「我被摸胸部、被打,還要被判刑,我現在是在無法治的共產國家嗎?」

李婉鈺2017年11月29日凌晨,李婉鈺因為到前立委張碩文住處猛按電鈴,與獲報抵達的警員發生爭執衝突,因此被檢察官依妨害公務、強制未遂等罪起訴。

台北地院昨天上午將李婉鈺判刑後,李婉鈺昨天下午透過媒體line表示,還沒有收到判決書,所以不知道判決理由,但對判決結果有些遺憾,她一向是非分明,錯的她認錯,但對與事實不符的部分還是希望有還原事實的機會;是否會上訴需等收到判決書再進行研析。並表達「謝謝社會上所有朋友對婉鈺的指教和關心,我會虛心檢討,謝謝。」

不過今天凌晨2時前後,李婉鈺在媒體line群組接連發文、貼截圖說:「我什麼時候也不敢面對媒體了,你給我出來講一下;今天還在弄,我被吃豆腐還要被判刑已經很賭爛了,你們是想怎樣」、「全部的監視畫面應該全程都要唷!兩個員警男生,一個全身貼著我、一個壓住我胸部跟我講話,我叫他手放開!他問我你要怎樣,還嚼著口香糖,在線很多女記者吧,如果是你們呢?」

「我當下只有一個念頭,覺得他對我都是這樣,對一般的老百姓更是過分吧,所以才非常不爽的;為什麼兩個員警都有隨身秘錄器,都剛好只有在2樓我被打的時候,都是聲稱因為被我抓來抓去所以畫面不見了呢!」

「當記者不是這樣當的吧!有點職業道德好不好,為你們創造收視率消費一下下沒關係,但我也家人好不好!範圍內吧,謝謝」、「我又有什麼哭哭了?!你什麼時候看見我了證據呢?我最好哭了!幹角都來不及了。沒有事實的報導,叫專業嗎?記者是這樣當的嗎?有一點職業道德!」

「我是辛辛苦苦跑行程沒有做任何生意來做民意代表的,你們憑什麼這樣侮辱我難怪現在大家都不要看新聞;你們都一直叫所有的候選人要接地氣!這一些不專業的記者接一下地氣吧!不適任就淘汰吧!」

「社會在走,朋友要有。走著走著,你會覺得我是你們真正的朋友!」

李婉鈺在line群組及臉書,都表示要組一個「被惡警迫害聯盟」,還在臉書開嗆「老娘絕不付一毛錢」、「我被摸胸部、被打,還要被判刑,我現在是在無法治的共產國家嗎?」

李的PO文在網路上引起反彈,以挺警察著名的反毒陣(肉搜網)FB粉絲專頁則指出,「我們要問是,為什麼打警察是易科罰金?」「公權力蕩然無存,法官遇到名人就轉彎。反毒陣在此呼籲警方再上訴,為了維護警察尊嚴, 籲請二審法官重判襲警的李婉鈺,且不得易科罰金,以昭炯戒,警告世人。挺警察尊嚴,就是挺我們的安全!」

 

李婉鈺在媒體line群組貼截圖,畫圈圈標注令她不滿的新聞內容。   圖:翻攝李婉鈺媒體line群組

李婉鈺在媒體line群組貼截圖,畫圈圈標注令她不滿的新聞內容。   圖:翻攝李婉鈺媒體line群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