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洩密案,今(12)天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無罪,全案定讞不可再上訴。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怒批,「法院濫權護航,憲法悲歌泣血!」,柯建銘說,「馬英九,你違法洩密、特務治國,在歷史上是有罪的,這是無法辯駁的!」他強調,「勿忘三中案還等著你」。

柯建銘表示,高院更一審居然以構成要件不該當以及黃世銘有罪不等於馬英九有罪等莫名理由,「不僅明顯替馬英九濫權護航,更踐踏憲法而視其如無物。」柯建銘指出,前檢查總長黃世銘因洩密給馬英九早已判決有罪定讞,清楚顯示馬英九無權聽取及接收偵查中案件之偵查秘密、通訊監察秘密及個人資料,當然也無權可處置這些秘密資訊。

柯建銘強調,本案第一審及第二審判決也明確認定,馬英九有洩密的行為,雖然一審認為馬英九基於憲法上院際調解權而有判決馬英九無罪,但二審已經駁斥第一審判決的錯誤論點,認為沒有院際調解,也沒有公益,改判馬英九有罪。

柯建銘進一步指出,但沒有料到,馬英九上訴最高法院後,職責在於法律審,而不是在事實審的最高法院,竟然罔顧二審判決已經詳列相關證據,認定馬英九洩密的犯罪事實,反而以二審判決的事實認定是以「抽象標題或類別之籠統敘述」,或對於羅智強及江宜樺矛盾證述的取捨,來指摘原二審判決的不是。最高法院顯然逾越第三審為法律審的職權,更是將最高法院地位自我矮化,本案根本是濫權發回,刻意護航。

柯建銘表示,更令人遺憾的是,更一審延續最高法院的護航,竟然認為馬英九洩密的「構成要件不該當」,沒有洩密的事實,明顯抵觸證據,也與黃世銘案及本案一審、二審之認定相矛盾,因此判決馬英九無罪。柯建銘痛批,這讓馬英九有藉口宣稱總統有行政特權,動搖憲法的根本,讓特務治國成為現實,總統可將政治黑手透過檢察總長深入偵查個案。

柯建銘強調,「馬英九的無罪是一時的,憲法的傷害卻是深遠的。」明(13)天是馬英九的生日,更一審就像是送給他的生日禮物,但卻是對憲法的嚴重毒害,更是傷害法律的尊嚴,讓法律的適用及價值遇到馬英九就像白海豚會轉彎一樣,其情與馬英九先前特別費案件的大水庫理論如出一轍,讓人民喪失對司法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