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今天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無罪,全案定讞不可再上訴。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12)天痛批,「黃世銘洩密有罪確定、馬英文洩密無罪確定,這到底是什麼莫名其妙的標準?」

當年台北地檢署指控,前檢察總長的黃世銘於2013年8月,向馬英九洩漏偵查內容。馬英九又在同年9月指示黃世銘向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2015年2月,台灣高等法院裁定黃世銘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及洩密罪,向總統及行政院長洩漏偵查中的偵查內容與通聯紀錄等機密事項,判處1年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45萬5千元,全案定讞。

除黃世銘外,北檢也將馬英九提起公訴,不過判決結果相當「曲折離奇」。馬英九一審被判無罪,二審則改判有罪。後來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高院今天更一審結果出爐,指出馬英九與黃世銘並無共犯關係,黃世銘主動告知、馬英九為被動接受,雖然馬英九身為公務員,有失職的可能,但並不構成刑法、洩密等罪名,因此全案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