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檢署今 (4) 日傍晚表示,經過對自強號殺警鄭姓嫌犯的偵訊後,發現他對社會不滿,並預購兩把刀械,有隨機犯案的企圖,唯恐他會再度犯案或逃亡,有羈押之必要,因此已向法院申請羈押。嘉義地方法院於晚間裁定羈押但不禁見。

針對民國108年7月3日20時40分許,鐵路警察局李姓員警,在嘉義火車站之自強號列車上,遭鄭姓被告持刀刺殺身亡一案,嘉義地檢署檢察長旋即指派檢察官陳美君負責偵辦,鄭姓被告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有殺人及妨害公務等罪嫌重大,係屬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串證之虞,且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等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

檢方指出,鄭姓被告因對社會不滿,遂預購2把刀械藏置於身上,欲搭車北上召開記者會,向有關單位陳情,竟因逃漏票為列車長要求補票,而起爭執,嗣列車長請求鐵路警察局李姓員警上車欲帶鄭姓被告下車時,鄭姓被告猝不及防,持利刃猛刺李姓員警腹部,造成李姓員警臟器受損,大量出血,經急救後不幸身亡。

嘉義地檢署對於李姓員警遇刺身亡,倍感哀慟,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嘉義分會林木釧主委一早即偕同協會人員,至嘉義基督教醫院慰問並協助家屬辦理相關事宜,檢方則由陳美君檢察官負責偵辦、相驗,檢察長繆卓然亦於今日中午前往嘉義市立殯儀館慰問被害家屬,並表達地檢署不容許暴力侵害執法公務人員之立場。

地檢署表示,公務員執行公權力不容侵犯,尤其本案被告以利刃突襲執法員警,造成李姓員警身亡,尤不可取,檢察官將秉持法律規定,予以最嚴正追訴!

嘉義地檢署檢察長謬卓然向李承翰的父母表示,殺警案一定嚴辦到底。   圖:嘉義地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