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涉入浩鼎案,被公懲會判申誡,翁啟惠不服結果,認為申誡無法成立,持訴願決定書向公懲會聲請再審。今(4)日還發表聲明表示,申誡在外界看來是小事,但名譽是第二生命,無法承受的重中之重。開庭審理時,審判長石木欽宣讀百筆相關證據編號、聆聽翁啟惠的主張,審判的最後只問了他一句「請說說你對人類的貢獻」,隨即結束庭訊。

翁啟惠在浩鼎案中被判定無罪,但行政責任未釐清,公懲會認定翁有兩項違失,一是財產申報不實,二是違反利益迴避,公懲法判以申誡懲處。翁啟惠不滿意判決結果,他認為,財產生報申不實和利益迴避之間有連動關係,監察院已撤銷了財申不實,就代表利益迴避也不成立,他認為整個申誡基礎是不成立的,持訴願決定書向公懲會聲請再審。

翁啟惠發聲明強調,他是學術工作者也是科學家,一生追求真理與事實,非常重視學術道德與誠信,所以名譽對他來說是第二生命,完全無法承受錯誤的懲處所帶來的傷害,他會力爭到底。

公審會時,石木欽宣讀翁啟惠提示的相關報導和函件、帳戶資料、來往書信等上百筆證據文件編號半小時之久,又花費一小時聽完他的意見,這期間沒有對他提問,審判的最後僅問了翁啟惠一句話,「請你說說你對人類的貢獻」。翁啟惠以他做了多年的「醣分子」研究回應,他說自己多年來獻身於癌症、慢性病、退化疾病治療研究,更為台灣開創新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