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日三讀修正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規範退將赴中不得參與政黨活動,否則最重可能剝奪退休俸。民進黨總召柯建銘表示,國安五法今天都修完了,這是國家戰略思維最後支撐點,假如連這個都放棄,這國家沒有任何存在的意義和價值;且這次修法沒有年限,少將以上人員都受管制,不管在大陸、台灣、美國,都是一樣的管制行為。
柯建銘表示,對於國安五法的修法,國民黨多反對修法,說是「北韓化」、政治操作,但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年初提出習五條,加上「反送中」還如火如荼,中共今年建政70年,「可以讓這些人去嗎?」柯建銘表示,2016年11月12日有32名退將去參加「紀念孫中山先生誕辰150週年紀念活動」,「那一幕大家非常驚悚」,這不是國家尊嚴問題,也不是人民感情問題,是國家戰略思維最後一個支撐點,國民黨邏輯上完全錯誤,是最荒謬的一刻,「你們連總統都不用選了」。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也說,根據陸委會統計,涉及國安、國家機密等業務首長、將領,列管人數在少將以上大約是2000人左右,這些人正是最該捍衛國家尊嚴、維護國家主權的公僕,參與中共黨政軍主持的活動,「連一次、一天都不允許」
由於退將赴中不但參與政治活動,甚至排排坐在底下聽訓,向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拍拍手等畫面讓民眾相當錯愕,加上共諜案屢屢輕判,民進黨積極推動國安相關五法的修法,包括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在外患罪章中將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納入適用範圍。若洩密給中國等敵國,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洩密最重可處死刑。
同時也修正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規定國家機密核定人員、辦理國家機密業務人員,退離職未滿3年要出境,應經機關首長核准,但管制期間3年、不得縮短,管制期間得延長一次,最長不得超過6年;洩漏或交付國家機密給予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通過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者,從現行的5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提高到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可處1億元以下罰金。
政治協議部分,立院也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增訂第5條之3條文,明定兩岸協商簽署政治協議,應經國會「雙審議」,並舉辦全國性公民投票通過後,才能簽署、換文,由總統公布生效。再加上今日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定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退休終身不得參與中國大陸相關政治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行為,違者視情節剝奪5年50%到100%月退俸,最重可剝奪月退俸;領一次退者可處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