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空服員罷工第8天,3今(27)日上午由律師蔡頤奕代表32位有意退出罷工的空服員前往工會罷工現場想拿回三寶(工作證、護照、台胞證)遭拒,下午3時委託律師到南崁派出所報案並提出告訴,呼籲工會盡快將三寶返還會員,蔡表示,接下來會委請長榮公司協助向外交部申請新護照。不過空服員工會則以聲明強調工會無扣留三寶之實,指長榮航不實告訴已涉犯刑法誣告罪,籲請公司自重。

蔡頤奕下午3時抵達南崁派出所報案,經過一個多小時的筆錄作業後持報案三聯單對外說明表示,他今天是代表多位委託人,也是長榮公司員工前來報案,不是代表長榮公司,因涉及個人隱私,不方便透露今天究竟有幾位提告,僅表示是以違反「護照條例」向工會幹部提出告訴。 

蔡頤奕指出,三寶本來就是會員的,如果工會會員在罷工過程中希望取回三寶,工會應予以協助,而不是一味地要求一定要本人親自到場及兩個工作天的方式,「委託人都會認為這些的負擔都是不必要,而且我們認為(工會)是不是有意使罷工活動能順利進行而以這種方式來扣留護照。」 

空服員工會隨後發出聲明表示,外交部日前已表示,不會配合長榮航空公司補發組員護照,相關程序需本人出面並依照護照條例規定辦理,公司行文請求於法無據。倘若公司是要空服組員以「遺失」之不實理由至警局報案,則涉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除了請組員報案前三思,也譴責長榮航空公司未明確告知空服組員相關法律風險。 

工會強調,早已多次清楚表明本人申請取回證件相關程序,並無扣留組員三證之事實,長榮航空公司提出不實告訴,已涉犯刑法誣告罪,籲請公司自重,勿再混淆視聽、浪費司法資源。最後並提到,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5條規定,工會及其會員基於團結行使爭議權之行為,具正當性而有民、刑事免責。「然倘會員脫離工會指示,個人與資方之相關行為並無刑事、民事免責之適用,祈謹慎為之。」

律師蔡頤奕表示是以違反「護照條例」向工會幹部提出告訴。   圖:林昀真/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