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於2017年起訴美國晶片新創公司CNEX Labs,指控該公司是由華為前主管黃義仁(Yiren Ronnie Huang)竊盜華為商業機密、挖角華為員工後成立的公司。據《路透》報導,美國陪審團已在日前裁定華為敗訴,華為表示對結果感到失望。

根據當時的法院文件,華為聲稱黃義仁以「一種非法的敲詐勒索模式」,竊取華為技術並挖走華為員工,且一名華為員工在跳槽CNEX前,曾下載公司若干機密檔案,所以他們向CNEX要求8570萬美元的損害賠償,以及取得大約30項商業機密和CNEX專利的權利。黃義仁則辯駁自己並無不法,在2018年反告華為竊取固態硬碟技術,求償2450萬美元。

根據《路透》報導,就華為控訴CNEX 一案,美國陪審團認為CNEX並沒有竊取華為機密,毋須賠償,但黃義仁確實違反了他與華為間的合約,根據合約內容,黃義仁需在離職後的一年內向華為報告此期間他獲得的任何專利。CNEX發言人表示,因為他們並未從黃義仁的專利獲得任何收入,因此不用負擔損害賠償金。

CNEX總法律顧問Matthew Gloss表示,此案從不是金錢問題,而是法治和全球企業道德行為標準的勝利。華為風險管理副總Tim Danks則說正在審視判決結果,考慮下一步行動。另外,除了此案,華為還有控告美國禁令違憲、旗下2家子公司遭控竊取T-mobile技術等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