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人違法任職中國社區主任助理,內政部今(26)天表示,日前已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條例」)第90條第3項規定,進行第4波裁處,開罰3人各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內政部表示,至今已處罰33人。
內政部指出,國人違法擔任中國社區主任助理的查處,已在今年3月29日、4月25日及5月27日作出裁罰,這次再針對違法事證明確的3人進行第4波裁罰。
內政部重申,中國社區居民委員會是基層政權行政組織,國人擔任中方社區主任助理職務,違反兩岸條例的規定。同時,呼籲國人正視中方統戰作為風險,儘速停止擔任相關職務,對於被處罰後仍繼續違法任職者,也會與陸委會研究再作處罰,以維護台灣的利益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