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空空服員罷工今天(24日)進入第5天,勞資爭議還沒有平息的跡象。知名律師呂秋遠在臉書發文,為爭取罷工的空服員發聲。
呂秋遠首先對於「不爽不要搭」的說法,用航空公司「改票」罰消費者不罰公司、「不知不覺」同意免責條款等,述說雙方的「不平等」,嘲諷指出「公司最大、其次消費者、最後是員工」。
呂秋遠再以長榮現在處理罷工「強硬的態度與手段」為例,表示「看不出有什麼誠意要解決問題」。還爆料:現在長榮所有外站主任,幾乎都要求現在滯留在外國的空服員,如果要公司載你回台灣,或是要負擔食宿,就得承諾簽署不罷工文件。突顯公司方面檯面下進行不少「小動作」。
呂秋遠指出,弱弱相殘是一件很可恥的事情,當比起員工厲害一億倍的跨國大公司,面對五成以上的空服員造反,還以這種非常強勢的方式來「滅火」,就可以知道平常沒工會支持時,他們到底怎麼過活。對於拿他們自己的薪水、體力、未來,與公司談判權益的罷工者,呂秋遠強調不必「錦上添花」,但請不要「落井下石」。
最後對於「不爽辭職」的說法,呂秋遠以「台灣」類比,指你也覺得台灣不夠好,可是你也不會要自己或別人離開台灣,而是透過各種不同的手段刺激、鼓勵、衝突與愛,然後讓這個國家更好,不是嗎?
呂秋遠臉書全文:
在3月5日那一天,不曉得現在因為罷工而生氣的旅客,是否記得長榮航空公布的新規定。往後票種艙等不一樣,就有不同限制。比較嚴重的調整,就是改票、退票罰金。以短程線(台北到東京)為例,W艙更改或取消訂位,原本收取1000元的罰金,那天以後,就會收取改票2250元、退票3000元的罰金。那麼,消費者有意見嗎?我不知道,但是長榮的生意一樣很好。這告訴我們一件事,長榮公司的認知是,遇到罷工,可以不收改票或退票的罰金(這似乎很廢話),但是遇到消費者自己有事,就得付出高額的罰金。。
不爽不要搭?不是吧!從華航到長榮,只要是罷工,消費者只能自己吸收成本,並且全額退票不收手續費與罰金。但是乘客遇到自己不可預期的事情想改行程,就得要付出票價幾分之幾的罰金。通通都是不可預期,為什麼公司就比較厲害,消費者就比較倒楣?而且旅行社更可憐,如果遇到罷工,無法成行要全額退費,而旅客滯留海外,所生滯留費用也由旅行社負擔。消保會曾經說,可以向航空公司求償,可是在我們購買機票的時候,就已經不知不覺同意他們的運輸規則中的罷工免責條款:「航空公司除依本運送條款及起程地相關法令需退還未使用行程之票價與行李費用外,無須負擔任何責任」
再講一次,不爽不要搭,華航也是、長榮也是,你哪裡有辦法不爽不要搭?公司最大、其次消費者、最後是員工,這是規矩。哪來這麼多不爽?
所以,長榮公司除了採取非常強硬的態度與手段外(取消年終獎金、家屬機票、控告工會、強調自己就是集權專制、辱罵員工婊子、公主、分化地勤與空勤等等),很難讓人看不出有什麼誠意要解決問題,也符合公司的一貫表現。在這種公司的一貫表現下,這次的工會罷工行動就是爭取他們想要的權益,想要,不一定就可以全部滿足,就像是跟老闆談加薪,通常先談一千,但是最後協商的結論可能是七百,這也是很正常的。沒必要去批評人家貪婪或是過分。每個人在談自己加薪的時候,對老闆而言,其實都很貪婪、過分。不用到勞工挺勞工這種矯情的說法,但是也不用勞工挺老闆。而且,如果罷工不影響別人,那就只是證明自己沒有存在感而已,套句以前中國在WHO對台灣人講過的話:「誰理你啊!」。
最新的消息是,現在長榮所有外站主任,幾乎都要求現在滯留在外國的空服員,如果要公司載你回台灣,或是要負擔食宿,就得承諾簽署不罷工文件。乍看之下很有道理,你要挺罷工,就是傷害公司營收,我們幹嘛還讓你回台灣,或是讓你可以住公司出錢的飯店?可是瑞凡,他們是因公到國外工作,好意思把自己的員工丟包,或者讓他們自己買機票回台灣,只因為他們不願意承諾反對罷工?
罷工,是長榮的共業,也是喜歡搭乘長榮航空乘客的共業。只是要強調,弱弱相殘是一件很可恥的事情,當比起員工厲害一億倍的跨國大公司,面對五成以上的空服員造反,還以這種非常強勢的方式來「滅火」,就可以知道平常沒工會支持時,他們到底怎麼過活。現在正在下大雨,支持罷工的員工,都是拿他們自己的薪水、體力、未來,與公司談判自己的權益,大家可以不必錦上添花,反正就算最後結果是好的,也是他們自己用很多東西換來的,但請不要落井下石,這是現在最卑微的請求而已。
你也覺得台灣不夠好,可是你也不會要自己或別人離開台灣,而是透過各種不同的手段刺激、鼓勵、衝突與愛,然後讓這個國家更好,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