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是世界難民日,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團體也選擇這天召開記者會,呼籲台灣應盡速通過難民法,建立難民審查、保護機制;因土耳其政變、來台尋求庇護的艾維奇現身說明,講到激動之處,忍不住哽咽,他還有20幾名朋友也有類似狀況,希望難民法盡速通過,才能保障他們。

難民法草案早在2005年提出,10幾年過去,草案依舊躺在立法院裡,在2016年民進黨執政後,國民黨召委黃昭順將草案排審,在不保留任何條文,無須政黨協商情況下初審通過,但草案到現在,國、民兩黨都未將草案排入二、三讀,導致法案遲遲無法過關。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指出,草案未通過,台灣仍有來自中國、香港、西藏、敘利亞等國尋求庇護個案,在沒有明確庇護申請程序下,有些個人被遣返出境,有些人成為黑戶,無法享有讓何權利;她進一步說明,我國移民法沒有符合不遣返原則條文,導致過去有多次遣返庇護者的案例,因此呼籲立院盡速通過難民法,也呼籲移民署應遵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的不遣返原則。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黃嵩立說,任何人來台灣,都不該遣返他回可能酷刑的國家,有了難民法會更保障人權,有人覺得台灣經濟上沒有很好、無法協助難民,但這個想法要不得,一個國家除了物質力量,精神力量也很重要,難民法就是種精神,讓我們更能進一步向世界宣稱台灣是保障人權的國家。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代理秘書長黃尚卿指出,難民不該被排擠人權之外,1951年聯合國難民公約,首要有不遣返原則,難民有權利不被遣返回可能迫害他的國家,特赦組織反對任何個人被強制遣返他可能遭受人權侵犯的國家,台灣身為經濟穩定的國家,理當共同承擔,在世界人權宣言的第70年,成為亞洲區域共同堅守每個人權的地方。

立委尤美女說,因應最近的局勢,包含反送中、台灣通過同婚,使得難民法更為迫切性,台灣是重視人權國家,在漫長的時間,卻無法通過法案,最大問題在於「人民準備好了嗎?」社會對難民存在汙名,認為他們是負擔人口,但其實他們很多都是專業人士,因性別、理念等不可抗因素,無法待在自己國家、流離失所。

立委陳曼麗提及,過去香港革命,到近期香港反送中遊行等,有許多人已經被貼上標籤,若他們繼續被迫害的話,會想到來台灣,港澳有條例能夠政治庇護,但沒有一個例子真正落實過,立院日前也通過決議,期盼能過落實港澳關係條例18條,而他們也會繼續督促。

艾維奇指出,當年土耳其發生政變,他於1993年來到台灣,最後當了台灣女婿,現在的他有護照、沒身分證,做生意相當不方便;講到激動之處,他也哽咽提到,他站出來呼籲法案通過,並非只是為了個人,他有20幾個朋友也遇到相當狀況,他們不像他一樣是台灣女婿,也沒有護照,因此希望難名法能盡速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