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將處理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的人事同意權案,但外界質疑如果通過前述人事案,等於「蔡英文提名」的大法官將增加至11人,將跨過釋憲和宣告政黨違憲解散的2/3門檻,引發在野黨與輿論的質疑。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與律師黃帝穎今(17)天到監察院找值日監委陳師孟陳情指出,前總統馬英九於2008年與2010年2度違法任命,將補提名大法官的任命狀寫滿8年,才會打亂半數大法官交錯任期制。

總統府日前公布4名大法官被提名人,包括:台大法律系教授謝銘洋、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考選部長蔡宗珍及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院長楊惠欽等,但若前述4位大法官的人事同意權經立法院臨時會通過,「蔡英文提名」的大法官將增至11人,跨過釋憲和宣告政黨違憲解散的2/3門檻。

鍾佳濱與黃帝穎上午到監院陳情,並拿出當年的總統令,批評馬英九時代違法任命,沒依照司法院組織法,將2008年與2010年補提名的任命狀寫滿8年,因此打亂半數大法官交錯任期制,才會造成今日的亂象,責任違失應該是當年的總統府。

根據鍾佳濱提供的大法官提名資料顯示,前總統陳水扁於2007年提名8名大法官,但僅通過4名,再加上大法官彭鳳至轉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長,2008年10月,馬英九提名5位大法官缺額,理論上,補提名的4名大法官任期應該到2015年,而遞補彭鳳至的缺額應該是到2011年,可是當年馬英九以總統令明定任期至2016年10月,而非當年司法院組織法所規定的繼任人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的規定。而黃帝穎也補充指出,馬英九於2010年賴英照、謝在全2位前大法官提前辭職時,依然無視於「遞補制」的規定,將遞補大法官的任期訂至2018年,才導致如今的亂象。

鍾佳濱說,大法官補提名應該是做滿剩下的任期,可是當年馬英九執政時,卻是填滿8年,違失責任在於馬政府時期的任命狀,盼監院能揪出破壞大法官提名制度的始作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