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對我昨天將香港修改引渡法,跟西班牙政府將台灣詐騙集團94人移交中國審判的新聞做聯結很有意見。

我現在再聯結一條:紐西蘭上訴法院下令,駁回將一名犯罪嫌疑人引渡至中國的決定。該名韓裔紐西蘭永久居民涉嫌於2009年在上海謀殺一名中國女性。這是自香港爆發大規模抗議遊行後,世界對中國司法體系提出的又一次質疑。

對中國司法體系是否能提供公正公開審判的質疑,是香港人現在上街抗議的原因,是紐西蘭拒絕將謀殺犯移交中國的原因,這也是澳洲跟中國的引渡協議談了十年,都無法被澳洲國會通過的原因。

每一次國際引渡都是政治角力。我可以接受台灣政府因為外交處境艱困,所以人搶不回來。我不能接受的是認為詐騙犯沒有應接受公平審判的人權,或是中國司法制度是沒有問題的說法。

對台灣司法跟中國司法一樣爛甚至更爛的說法,我認為沒有根據。在最新的“世界正義工程”(World Justice Project)公佈的2018-2019年法治指數顯示,中國在126個國家中排第82位。

台灣因為沒有被列入排名,無法做直接比較,但新加坡排13,日本排15,香港排16,南韓排18,你說台灣司法制度比不上這些國家,那我如果告訴你印尼排62,馬來西亞排51,亞洲鄰國裡只有一個菲律賓排90在中國後面,你覺得台灣會落在那個區塊呢?

另一項指數,透明組織公布2018年世界各國「清廉印象指數」台灣得分63遠高於中國的39。

中國有很多長項,司法制度不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