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環保局今(11)日指出,根據環保署監測站統計,今年1至5月台中市PM2.5平均值相較去年同期改善1.8微克;空氣品質不良(AQI>100)天數相較去年同期約減4成,持續展現改善成效。

環保局指出,台中市今年1至5月的PM2.5平均值為每立方米20.5微克,去年同期1至5月為22.3微克,改善1.8微克。今年1至5月空氣品質不良(AQI>100)天數平均為18.6天,相較去年同期30.6天,減少近4成天數。 

固定汙染源方面,市府持續主動稽查中火汙染排放,日前查獲中火放流水超標,已祭出水汙法最高罰鍰處分,單次重罰2000萬元,專案稽查中累計處分金額達2602萬餘元。

另外,市府也成立港區大型汙染源專案稽查小組,今年1月至今已進行15次稽查,查獲違反環保法令案件20案次,分別依規罰款,其中對於重大汙染源中龍鋼鐵,因廠內製程未妥善操作及申報,且廢棄物未依規貯存,依違反空汙法、廢清法及違反環評承諾等,累計處分達60萬6千元,各項違規案件與中火處分總計達2755萬餘元。

移動汙染源方面,今年截至5月底,台中市機車排氣定檢率六都第一名,今年更加碼補助二行程機車及21年以上的4行程機車換購6期4行程機車,截至5月底,台中二行程機車數量已降至8萬5000餘輛,環保署列管的二行程機車淘汰率六都第二。

逸散源方面,環保局加嚴管制營建工程防制效率,統計今年1至5月,針對造成路面汙染的營建工地,已告發處分66處,並督促其完成改善;另外,也加強河川公有地聯合稽查,有效減少揚塵汙染,並持續推動環保祭祀,兼顧民間習俗與環境保護。

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市府針對空汙問題,秉持「先公後私、先大後小」的原則,持續從固定源、移動源及逸散源等三大汙染源著手,推動源頭減量及管末管制對策。提醒轄內大小工廠,妥善操作汙染防制設備,減少汙染行為發生,若查獲違反環保法令情事,將依法嚴懲,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