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修訂逃犯條例有所爭議,繼香港大律師公會表明反對修法的立場後,一向和北京有所溝通的香港律師會今日也站出來呼籲政府,擱置修訂逃犯條例,他們認為修法將對香港有深遠影響,事前應全面審視整個引渡制度。

香港律師會認為政府應針對逃犯條例修訂發表立場書,詳細檢視法令,並進行廣泛社會諮詢,其過程需要時間,不應急於修法,加上政府需研究被移交的逃犯是否能得到足夠保障、被移交人士應有上訴權利、有關移交安排要具有透明度以及香港法庭需要有更大的權力,檢視申請方提交的證據,以確保法院能監察移交程序。

另外針對台灣殺人案的部分,香港律師會建議用香港法院域外法權的形式處理,並指出過去20多年,香港與中國大陸及台灣並無引渡協議,期間並未出現重大問題,現在卻突然提出修法,政府方面對此並未有充分解釋。

香港律師會也提到,社會擔心一旦修法後,個案處理方式會變成恆常的移交港人機制,特別是香港與大陸司法制度有不同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