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取消重陽敬老金,引發不少長者不滿。北市議會國民黨團日前提案「台北市重陽節禮金致送自治條例」一讀,並送法規委員會審議,法規委員會今(5)日審議,初步決議發放金額可由市府決定,但對於排富與否以及財源從何而來等條文仍沒有共識,下週將繼續討論。

「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草案版本,明定設籍北市至重陽節當日以達3個月以上,且當年12月31日年滿65歲以上,年滿65歲以上未滿75歲每人1500元,75歲以上未滿85歲每人3000元,85歲以上未滿99歲每人5000元,年滿99歲以上每人1萬元及禮品一份。

北市法規委員會下午審查「台北市重陽節禮金致送自治條例」,針對發放重陽敬老金標準,民進黨市議員梁文傑率認為,敬老金的金額可以訂年齡級距,但金額部分不用寫死,由市府裁量發放金額。

而同黨議員簡舒培也贊成,表態自己支持某程度的排富,她認為,敬老金目前只發給中、低收入戶,等於每月收入在2萬3500元以下才有,似乎太過嚴苛。

國民黨市議員秦慧珠則認為,如果沒訂金額,柯只發500元?反正他以前都不發了,同黨市議員王浩直言,這是挖洞給市府跳,柯文哲應自己負政治責任。經討論後,訂出敬老金發放的級距,由市府訂定辦法規定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