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長榮間的勞資糾紛爭議不斷,協商多次卻達不成共識,工會日前發起罷工投票,但有工商界人士卻認為,罷工應由企業工會才具代表性,對此勞動部長許銘春今 (27) 日在參加由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安排的專題報告前公開澄清,不論企業工會、產業工會或職業工會,本來就有罷工權益,有正當性。

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日前指出「罷工應由企業工會才具代表性」,引發外界討論,許銘春今日在會前受訪不免被問及相關話題,他則回應,依照目前「勞資爭議處理法」的規定,企業工會、產業工會或職業工會本來就有罷工的權益,合法行使須經過相當程序,包含調解先行、權利事項不能為爭議標的、罷工無記名投票過半數等。

許銘春也補充說道,工商界代表可能是在考慮正當性的問題,但這幾次罷工,不論是機師或空服員罷工,投票都比法定標準高,也呼應所謂正當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