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館長」陳之漢日前被前國安局上校李天鐸指控有毒品、竊盗、赌博、恐嚇、傷害、搶奪、共同強制罪等七項前科。對此,陳之漢今天(22日)PO出新北市林口警分局的刑事紀錄證明收據,也就是所謂的「良民證」,希望藉此證明自己的清白。

陳之漢表示,他申請的是「全區間」,也就是從出生到現在所有有關刑事紀錄的證明。對於有網友質疑「21歲前有前科會被抹掉」部份,陳之漢以19歲簽自願役時「不能有前科」、「不能有刺青」、「更要調查家中父母有無前科」,反問「你是弱智嗎?」

另外,還有網友認為陳之漢的「黨政關係」良好,會幫他「清除前科」;陳之漢嗆聲:「歡迎各政黨利用各種關係去查」、「如有我下跪道歉,如果沒有呢?」陳之漢砲火全開轟:「去年我以為民進黨攻擊已經算很猛烈了,今年國民黨攻擊可以說根本不要臉了」。

良民證,是證明一個人沒有刑事犯罪紀錄之公文的俗稱,台灣稱「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網站顯示:本人持申請書、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退還,持戶口名簿辦理者需另出示有相片之證件)。需於國外使用或登載英文姓名者,應另檢附中華民國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1份,即可申請。作業時間約2.5個工作天。若有受通緝尚未撤銷者、判決確定之刑事案件尚未執行或執行中者將不予核發。

網紅「館長」陳之漢日前被前國安局上校李天鐸指控有毒品、竊盗、赌博、恐嚇、傷害、搶奪、共同強制罪等七項前科。對此,陳之漢22日PO出新北市林口警分局的刑事紀錄證明收據,也就是所謂的「良民證」,希望藉此證明自己的清白。   圖:翻攝飆捍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