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逢國際不再恐同日,台灣在今(17)日正式三讀通過了《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在世界各國關注之下,成為亞洲第一個正式讓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

面對這歷史性的一刻,挺同方開心慶祝,有人喜極而泣,也有人幽默大開玩笑,指一波「紅色炸彈」即將來襲,同志朋友終於可以「文明苦果,共同承擔」。而反同方則極度憤怒,下一代幸福聯盟大喊「為台灣民主默哀」,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甚至怒嗆「2020以後,我們全部改回來」。

且撇下正反兩方的交戰不談,在經過多方拉扯、協調、表決之下,終於通過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中,究竟對「第二條關係」(即同性婚姻關係)做出了什麼規定?哪些方面準用民法之規定?「第二條關係」與民法規定之婚姻關係規定是否有很大差距?

現在,新頭殼為您整理了《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懶人包,帶您快速對這份剛出爐的法條進行掌握。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重點懶人包。   圖:黃子暘/製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重點懶人包。   圖:黃子暘/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