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大法官釋憲、反同公投通過,同婚專法今(17)天終趕在5月24日釋憲期限內完成立法。未來同志可登記結婚,成立具親密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且可收養配偶的親生子女,雙方財產制、繼承等則準用民法相關規定,此法於5月24日上路實施。

對於同婚修法,行政院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下一代幸福聯盟委託藍委賴士葆提「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以及綠委林岱樺折衷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

歷經兩次朝野協商,今天排入院會第一案,為確保能闖關通過,民進黨團昨天清晨便在議場外排班,上午搶先提出修正動議。歷經5小廣泛討論、逐條討論與表決後,同婚專法在下午3點28分完成三讀。專法名稱訂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

針對「關係定義」,第二條法條明定,「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值得注意的是,藍委許毓仁、陳宜民、林為洲、林奕華、許淑華、李彥秀、柯志恩、蔣萬安等8人均倒戈投下贊成票。

三讀條文也規範,未來同志要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二人以上證人的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的意旨,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表決時,綠委林岱樺堅持原本立場,投反對票,藍委許毓仁、陳宜民、林奕華、許淑華、李彥秀、柯志恩、蔣萬安等7人再度投贊成票。

關於孩子收養部分,三讀條文也明定,「第二條關係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也就是同婚者可收養配偶的親生子女。不過,藍委許毓仁對此投下棄權。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在三讀過後,她到立院場外發言,一登台獲得如雷掌聲,她表示,這麼多年以來,憑毅力和正能量度過難關,終於看見彩虹,這道彩虹不但在天邊,也在心中,她也喊話恐同團體,所有的恐懼根本就不存在!

尤美女表示,非常感謝一路相挺的跨黨派委員,在歷史關鍵的時刻,投下神聖的一票,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的國家。

民進黨立委蕭美琴表示,今天是歷史的一天,台灣會記錄這一天,立法院這些年推動同婚過程,同志受到不少扭曲、打壓,今天法律通過後,同志們終於可以看見彩虹,可以有組成家庭的權利,她本身也是基督徒,也要和基督徒夥伴說,「我們信仰是包容、博愛,神要我們關心,而非打壓、要有憐憫心!」

「我們一起做到了,先預祝大家新婚愉快!」時代力量林昶佐說,這份驕傲是屬於台灣人的,他要感謝很多朋友不放棄、持續努力,而在今天的審查過程中,不少發言是扭曲資訊,未來還有很多艱辛的路等著我們,「希望同志朋友放心去結婚」,讓社會不再有歧視,而這也是身為一名立委的責任。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於三讀後發言,他說,很多國民黨支持者並不贊成同婚,在往前進過程中,要不斷打開心胸,他認為應讓同志都能收養子女,不該限定親生,且不該另外規範宗教自由不因此施行而受影響,因此投下「棄權」,感謝蔣萬安、李彥秀、柯志恩、林奕華、林為洲、陳宜民、許淑華願意挺身而出,為國民黨留下一絲多元聲音。

同婚專法今(17)天終於趕在5月24日釋憲期限內完成立法,立法院長蘇嘉全在敲槌定案。   圖/新頭殼攝影中心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同婚專法,場外挺同團體一片歡聲雷動。   圖:張良一/攝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今天在三讀過後,走到立院門口,挺同支持者給予大大擁抱,感謝尤美女不離不棄。   圖/張良一攝

挺同支持者熱烈歡呼,迎來同婚三讀瞬間。   圖:張良一 / 攝

同婚專法重要推手--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三讀過關後出現議場外與挺同民眾同賀。   圖:張良一 /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