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處理同婚法案,在第20條繼親收養部分,院會二讀通過民進黨團再修正條文,「第二條關係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

歷經大法官解釋與公投後,行政院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下一代幸福聯盟等團體所提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由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代為提案),以及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所提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草案在今天院會中進行表決。

立院下午針對第20條表決,民進黨團提出修正動議,其結果為出席90人、贊成62人、反對27人,國民黨立委許毓仁一人則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