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貿易戰仍在持續延燒,外電報導,美國總統川普預計要在本周簽署行政命令,禁止美國企業購買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重大風險的外國電信設備(中國華為)。對此,行政院於今年4月公布「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要求中央、地方政府各機關在3個月內提出可能危害國家資安的產品品牌清單,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屆時不排除以「辦法」形式公布清單。

Kolas進一步說明指出,所謂的「辦法」是基於法律授權而衍生的規範,法律本來就對所有人有規制的效力,因此,由法律授權衍生的「辦法」亦然,甚至可以構成依法處罰的依據,高於行政機關內部控制的規範即「原則」。

至於川普發布的是行政命令,也包括美國私人企業,Kolas說,我國處理原則僅限於政府機關,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內,並沒有採購中國「華為」的電子產品,台灣離中國那麼近,應該以更嚴格的方式自我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