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偵辦彰化縣曲棍球協會涉嫌詐領補助款一案,監察院昨天(14日)以有「明顯重大違誤、嚴重違反辦案程序」為由,通過陳隆翔彈劾案,外界關注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是否因此解套「不用吞曲棍球」。對此,段宜康今天(15日)受訪時強調,彈劾案並非幫他解套,而是該案的偵辦過程問題太多、背乎常理,嫌疑人林滄敏過程中完全沒有被傳訊,檢察官應引以為戒,若在偵辦過程犯了錯誤就該承認。

段宜康說,監察院彈劾原因沒有提及他的陳情內容,他所在意的部分,是在於被移送的嫌疑人林滄敏為什麼沒被傳訊?為什麼承認侵吞500多萬公款,只要把錢還了,再罰18萬就可以緩起訴,連上法庭都不用?這部分監委並沒有做處理,彈劾檢察官的原因,是因為檢察官居然把贓物還給了犯罪行為人,而沒有發還給被害者。

段宜康批評,檢察官協會反彈是莫視事實,監委彈劾雖然並未真正對他所檢舉的內容做處理,但是至少證明一點,彰化地檢署跟這名檢察官,在偵辦這案件過程其實是非常草率的,犯了嚴重的錯誤,希望檢察官和彰化地檢署可以檢討內控出了什麼問題。

針對外界質疑,監委彈劾是幫他解套,段宜康澄清說,他是陳情人身份,所有權利與大家都一樣,沒有事先跟監委聯絡,向輪值監委陳情後,從來沒有再去做補充說明、或是透過任何人有任何聯繫,監委會在什麼時候做出什麼決定,事先什麼時候要投票,他也不知道,是昨天媒體通知才知道這件事情。

媒體詢問,是否覺得案子有疑慮才不吞曲棍球?段宜康回說,這案子在偵辦過程問題太多、背乎常理,例如,廉政署、彰化地檢署從未傳訊林滄敏,但依照常理,至少應該問他是否知情,或要求招出共犯後再斟酌減刑,這才是慣常的認罪協商流程,此外,該協會的秘書長曾公開感謝林滄敏幫自己還錢,然而林滄敏卻否認知情,但若真的不知情,怎麼會幫秘書長出錢還公款?

段宜康補充,在檢查報告中,彰化地檢署檢察長也承認緩起訴是有問題、有疏失的,但所有內控跟救濟手段都已經用完了,只剩下監察院這一關,在這樣過程裡,法務部、檢方也好,還是要針對此案心平氣和來檢討;他強調,對他來說,這沒有什麼高興,或是叫做平反,檢察官都必須引以為戒,若在偵辦過程犯了錯誤就應該承認。

2014年彰化縣長選舉,段宜康在魏明谷造勢場合上,公開指控國民黨候選人林滄敏擔任彰化縣曲棍球協會理事長,涉嫌詐領500多萬元補助款,最高法院去年判段敗訴,須賠償100萬元並登報道歉;然而,監察院昨認定,承辦檢察官陳隆翔偵辦此案時,有明顯重大違誤、嚴重違反辦案程序,以6票對5票通過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