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9)日上午國民黨立委召開記者會,指農委會反對國民黨提出的「自由貿易經濟特區特別條例草案」是造謠,對此,農委會表示,依據現有提出的條文進行評估,包括開放中國禁止進口之農產品輸入,確實對台灣農業造成嚴重衝擊,並呼籲國民黨不要看著白紙黑字說謊打迷糊仗,傷害台灣農業。

上午國民黨立委費鴻泰、賴士葆、曾銘宗、陳宜民召開記者會,指農委會反對國民黨提出的「自由貿易經濟特區特別條例草案」是造謠,強調「4不1沒有」,不會洗產地、不會不公平競爭、不會傷害農業、不會成為中國幫兇,且完全沒有開放陸資,指陳吉仲亂抹黑、抹紅,更要陳吉仲關三天。

對此,農委會回應,依據現有提出之條文進行評估,該草案涉及農業部分,包括開放中國禁止進口之農產品輸入、輸入貨品免關稅、免申請簽證或核准等規定,確實將對台灣農業造成嚴重衝擊。

農委會說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5條第3項規定禁止進口的大陸農產品,都是對台灣而言具有敏感性的農產品。該草案第42條第1項不但明定開放進口的法源.甚至可依第38條第1項的規定,免除包含關稅在內的各類稅賦進口,及依第41條第1項規定有條件免申請簽證或核准且不受其他法令有關輸出入規定的限制,等於邊境門戶大開,將對台灣農業產生非常嚴重衝擊。

至於國民黨委員指該草案第9條規定中國農產品進口須經農委會同意,只要農委會不同意就不能進口,農委會表示,該草案第9條規定:「第一類指定事業製造或加工之農產品輸往國內課稅區時,應經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核准。」此條文是指在特區內完成加工的農產品若要輸往國內市場,必須經過農委會同意,但包括中國禁止進口農產品在內的外國農產品,仍可自由輸入特區,毋須經過農委會同意。

農委會也反問國民黨委員,自由貿易經濟特區會設在中華民國國土內還是國土外?不管特區落腳在哪個縣市,都是在中華民國國土內,原本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就可以依據該草案第42條第1項的規定輸入特區,進入台灣的土地,而原本不能採用中國低價農產原料的國內加工業者,也可以藉由進入特區使用,難道不會影響本國農產品的銷售通路及農民收益?

農委會最後強調,台灣農產品投入加工的比例約佔農業年總產值的37%(約2,017億元),特區是否能為臺灣農業帶來加值尚在未定之天,但會造成嚴重衝擊卻已可預見,任何會傷害台灣農業的法案,農委會都不會同意,絕不退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