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3版本同婚專法,立法院今天(9日)召開朝野協商,歷經一小時的討論,立法院長蘇嘉全裁示,下星期二(14日)再度召集協商進入「逐條討論」,17日進入院會表決,處理沒有共識部分,「可以開到晚上12點審完」。
同婚議題歷經大法官解釋、公投後,行政院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因應,反同方部分,下一代幸福聯盟等團體則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由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代提案);民進黨立委林岱樺也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
蘇嘉全今天就同婚專法3版本召集協商,眼見大法官所訂出的5月24日同婚立法期限將近,蘇嘉全也詢問相關單位,法案未在524之前通過,會衍生什麼問題?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指出,依照大法官解釋,若法案未在524通過,同性兩人可比照民法去登記結婚,然而大法官的解釋僅限於兩人關係,權益義務、法律、涉及第三人情形並未規範,如繼承、扶養等,未來可能會有訴訟的問題。
蘇嘉全也說,根據公投法12案案旨「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說明,處理同性婚姻關係沒有否定用其他法律方式處理,僅說不能用民法;經過一小時的討論,蘇嘉全表示,今天不針對法案名稱、內容進行討論,各黨團先凝聚共識,帶到下周二朝野協商討論,17日院會排第一案處理,表決沒有共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