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小熊「妹仔」回歸山林以安全野放為最高原則,林務局為確保小熊安全,野放前一律婉拒媒體採訪,卻於日前爆出電視台經內政部同意,搭上直升機就近拍攝的爭議,林務局今(3)日表示,將待一同搭機人員下山後釐清狀況,若確認媒體構成騷擾,會依野保法開罰。
小熊野放報導露出後除了遭到各界批評,林務局也準備主動瞭解相關過程,並表示要開罰必須有證據,將待搭機夥伴及工作人員順利下山後,請相關人員釐清在整個過程中,電視台拍攝動作是否有構成騷擾,若有騷擾才會用野保法開罰。
根據野保法第18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若違反法規,根據野保法42條,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其因而致野生動物死亡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除了確認是否電視台是否構成騷擾外,林務局也表示,內部將針對這次野放流程、規劃等召開專家會議,檢討是否有什麼地方可以修正、調整,這次的經驗也將納入類似保育案件辦理的規範中,若有類似的野生保育案件,可避免再犯同樣的錯誤。
野放小熊用的籠子。 圖:截自黃美秀教授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