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林岱樺領銜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今天(3日)在院會中逕付二讀,未來將與政院版、幸福盟版的同婚法案一起交由立法院長蘇嘉全朝野協商。對此,關注同婚的立委段宜康痛批,他瞧不起連署、提出修法的立委,他們應該對歷史負責。

段宜康表示,林岱樺的版本號稱是折衷版本,但事實上是一個用折衷包裝違憲且充滿歧視的條文,大法官解釋就是廣義的憲法,對保障同性婚姻的解釋、所有立法都有約束力,把婚姻拿掉,就是違反大法官保障婚姻自由的原則,這個法律即使完成,也是無效,「只會讓社會陷入衝突」。

段宜康批評,版本的條文非常荒謬,法律對假結婚早有處理機制,但法條中竟然訂定三親等以內,如自己的子孫、哥哥、父母等等,可以讓檢察官來介入、處理同志婚姻是否有效,「民法都沒有這樣的規定,為何對同性婚姻提出這樣的條文,這是赤裸裸的歧視、壓迫」。

「我對連署、提出修法的委員都瞧不起!」段宜康指出,他們不是赤裸裸曝出歧視,要不然就是為了選票壓力,「眼睛閉著,條文也不看就簽了名,他們要對這個歷史負責」。

眼見5月24日同婚立法期限將近,段宜康也說,他已經詢問內政部,也已經準備好,登記程序上不會有問題,但後續可能會有法律訴訟過程,那後續再處理;他強調,5月24日若沒通過同婚立法,同性婚姻也不會出問題,需要一段時間磨合,但會讓社會看到同婚不是洪水猛獸,也沒什麼不好。

林岱樺版草案,連署立委跨黨派,包含黃國書、陳歐珀、徐志榮、蔡適應、邱志偉、蘇治芬、趙正宇、周陳秀霞、沈智慧、林德福、黃昭順、鄭天財、孔文吉、廖國棟、呂玉玲、簡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