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陳同佳於去年2月情人節,涉嫌在台灣殺害懷孕女友潘曉穎,並將屍體裝入行李箱後棄屍草叢。返回香港後,他於今年4月12日上法庭時,承認了四項洗錢罪,偷取死者的銀行卡、相機、現金等,總財物價值約3.2萬港元(台幣約12.6萬);今(29)日下午被高等法院判囚29個月。

根據香港媒體報導,去年2月,20歲的陳同佳在台殺死女友後潛逃返港,3月被警方以謀殺罪名拘捕,至今已還押13個月。陳同佳與女友雖都是香港公民,但陳同佳犯案的地點是在台灣,因此香港檢警無法以殺人罪部分偵辦,只能依香港《普通法》,就他在香港盜領、盜刷部分進行調查。

據了解,陳同佳向法官承認,盜取了死者一張銀行提款卡、一部數位相機、一支智慧手機,以及一些現金,總價值大約為3.2萬港元(台幣約12.6萬)。另外,根據香港法例,洗黑錢最高可被判監14年。

據悉,案發當時為去年的情人節,陳同佳與女友到台灣旅遊,在途中還買了一個粉紅色的行李箱,沒想到他居然在旅館中把女友勒斃,並把屍體裝到行李箱裡,之後便搭捷運到竹圍站,把行李箱丟到草叢中。

一個月後,潘曉穎的父母因為遲遲找不到女兒,父親便飛到台灣向警方報案,案情才曝光。香港媒體表示,當時潘女已懷孕,疑似是因為這件事發生衝突,陳同佳又懷疑女友劈腿,才會下毒手。

之後經過解剖及DNA驗屍,證實潘女是被男友掐死,而且肚子裡的確有胎兒,一屍兩命,震驚社會。但由於犯案時香港與台灣並沒有司法互助協議,只能以陳男領盜刷的部分進行調查,直到今日判他徒刑2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