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新聞媒體環境一直以來就有許多爭議點,有些媒體失去中間客觀的立場,常常報導具有特定立場的新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一再警告甚至祭出裁罰。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28)在臉書上PO文表示,他擬具了《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以及《有線廣播電視法》三部修正草案,用來拒絕紅色媒體。

黃國昌提到,媒體所具有之高度公共性、廣泛影響性,以及對維護民主憲政體制之重要性,在當代民主國家中,早已為學者所不斷強調。此外,媒體產權對媒體內容的影響,亦早已經過充分論證,從「反媒體壟斷運動」以降,在我國更是充滿豐富的實踐經驗,毋庸贅言。

黃國昌表示,在政策上與規範上,實無理由容忍特定財團,一方面從威脅摧毀我國民主憲政體制的敵國,收受高額財產利益之補助,一方面卻可以在我國掌握包括無線電視、廣播在內的媒體公共資源。但他也透露,然而,面對如此嚴重的國安問題與境內外聯手威脅,現行法卻無任何規範。

於是黃國昌決定率先擬定關於媒體方面的修正草案,他強調,要立法禁止從威脅我國憲政體制存立的敵對國家或團體,收受一定財產上利益的企業或個人,在我國經營、控制廣電媒體。

此文一出引發許多網友的贊同聲響,網友們紛紛留言表示,「一定要支持的啊!」、「委員加油,全力支持修法把惡質媒體淘汰」、「強力支持!終於有人要修法管管惡媒了!」、「最近某些媒體自律功能喪失,的確也該管一下」、「早就該做的事,支持黃委員!」。

黃國昌稍早在臉書上宣布,為了拒絕紅色媒體,將擬訂修正草案。   圖:翻攝自黃國昌臉書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