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有3名民進黨籍市議員「跑票」,民進黨中評會今(24)日開會討論處分問題,採取點名表決的方式,結果有4票贊成開除黨籍、5票贊成停權1年半,以5:4通過「停權1年半」的處分。對此,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不滿地在臉書批評,「這個結果是代表大家都不在乎民進黨的崩壞?」中評會指出,違紀參選台南市議會議長的郭信良,已於今年2月13日通過除名之最嚴厲處分,中評會再次要求該黨從政同志,應恪遵黨章、黨綱及各項紀律規定。

全國縣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於去年12日25日投票,民進黨中評會在此之前(去年12/12)已決議,直轄市暨縣市議員違反議會黨團決議正副議長選舉支持人選或一致性投票,「跑票」就開除黨籍。結果台南市現任議長郭信良和市議員陳怡珍、吳通龍、周麗津等人「跑票」,郭信良在國民黨及無黨聯盟的支持下當選,而民進黨所提的邱莉莉、郭清華則落選,引發爭議。民進黨中央於今年1月曾召開中評會,但對於台南議長跑票案意見不一,僵持不下,暫緩討論。

中評會表示,依該黨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33條規定,「本黨擔任民意代表之黨員,違反黨團議事運作時,黨團得依其紀律處理辦法處理之,惟其情節重大者,應予除名以下處分。」依前開規定,今年2月13日決議,將郭信良處以除名之最嚴厲處分。至於在此次選舉中誤投之陳碧玉議員,中評會亦於2月13日決議停權六個月。

至於涉及該案之其餘3位議員,中評會於討論過程中認定,其行為確實未依規定一致投票,惟其所支持之郭信良本為民進黨資深同志並擔任副議長要職,與該黨議員互動密切,因此,在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33條所定之「除名以下」範圍內,應由中評會則依紀律評議裁決條例規定,給予相關議員適切之懲處。

中評會今天下午3時21分由主席清點人數、展開記名表決,其中,林寶興、許木桂、蔡易餘、蔡昌達、詹晉鑒共5位中評委提案對違紀議員停權一年六個月,何美惠、陳大鈞、陳坤榮、郭國文共4位中評委提案將違紀議員開除黨籍,因此通過停權一年六個月的處分。

段宜康隨後在臉書發文質疑4:5的結果,代表這3位議員下屆還可以代表民進黨參選、代表抗拒威脅利誘的其他民進黨議員都是阿呆。此結果是告訴現在參加初選的各候選人,輸了初選也沒關係,反正黨紀也不痛不癢?代表大家都不在乎民進黨的崩壞?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不滿地在臉書批評,「這個結果是代表大家都不在乎民進黨的崩壞?」   圖:擷自段宜康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