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台大校長管中閔的上任,台大校長遴選風波仍未因此畫上句點,監察院於2月發布調查,認定管中閔在台大任教期間違法兼職,要求教育部及校方進行後續處理。孰料台大於本月12日召開教評會,結果卻是認定管中閔無違規而結案,引發外界質疑台大此舉是「包庇」,教評會成員吳瑞北更透露,台大於會議前一天才告知要討論此案,顯見校評會結案有重大瑕疵。

監察院發布的調查報告中指出,管中閔於任職台大教授期間,從民國98到100年、105到106年等,有政治大學、中央大學、勇源教育基金會、壹傳媒台灣分公司、暨南大學、台經院、兩岸企業家峰會等金錢款項收入,經詢各機關也取得兼職證詞,管中閔卻未申報,監察院便要求違法情事要教育部及台大「責無旁貸」處置。

台大電機系特聘教授吳瑞北在臉書上透露,台大不僅以「補列議程」的方式臨時通知要討論此案,與管中閔有重大利益關係的人事簽辦過程及調查小組成員也未適當迴避;調查報告更是完全秘密,事前及事後均不公開,然而結案卻又要台大教評會背書,讓他難以接受。

吳瑞北質疑,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是公開的,反倒是台大調查報告不敢公開,這不是開大門走大路的做法,更稱「校教評會委員都是收到校長的聘書,今天要處理這個案子實在非常為難」,但他認為監院調查報告歷歷在目下,台大還硬是視若無睹通過調查報告,身為教師,難脫學生的表率。

台大對此表示,12日校教評會依台灣大學教師懲處要點應有之程序,就管中閔擔任台大專任教師期間,是否有違法兼職情形,進行處理。處理結果,認定並無違反教師兼職處理原則之具體事證,將於近日內將結果呈報教育部轉監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