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婦聯會名下財產,除「保管委員會經費」外,有387億為不當取得,應移轉為國家所有。對此,婦聯會不服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8)日下午裁准停止執行,但還可以抗告。

黨產會去年2月作出行政處分,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今年3月15日認定婦聯會387億財產為不當取得,命其移轉國有。

婦聯會緊急聲請停止執行,法院4月3日開庭,婦聯會委任律師李宜光主張,移轉國有將致其有難於回復損害之急迫情事。對此,黨產會委員孫斌反駁,原處分並未命其所有財產移轉國有,還留下2.4億「保管委員會經費」,依婦聯會過去10年的收支情形,足以營運6至10年,資產收歸國有後,依促轉條例規定,將成立特種基金加以利用,像國民黨相關款項都暫存在黨產會帳戶內,若日後對方獲勝訴再返還即可。

不過,黨產會已發函要求婦聯會在今日以前將財產移轉至其指定帳戶,否則黨產會將立即依法「強制執行」。對於該案,北高行下午裁准停止執行,但還可以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