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透過非法方式追劇的民眾要注意了,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著作權」修法,未來若販售或是協助裝設違法機上盒者,最高可裁罰50萬元或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這個修法通過也意味著,任何沒有播放版權的機上盒相關程式,都在禁止之列,這包含最令乖乖守法業者最頭痛的「安博盒子」與「千尋盒子」。

由於這類機上盒產品採一次付費吃看到飽的「服務」,讓貪小便宜的民眾省下月費來無限期觀賞包含台灣大陸在內的全球電視節目,光是對於台灣影視產業,一年就有高達 280 億元的損失。

除了這類機上盒將禁止販售外,對於提供匯集任何著作網路位址的電腦程式,如可連結非法影音內容的 App,而受有受利益者,也都視為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一旦查獲代理或買賣上述提到的非法電視盒,都會將送法辦,靠跑單幫的民眾也要注意別買賣這類商品,以免觸犯法律而遭裁罰。

民眾們若在Facebook或是其它管道看到免費觀賞電視節目的App或產品,除了要小心可能是詐騙外,更要一起來維護著作權,而不要讓非法業者牟取不法利益,重傷到台灣影視產業。

雖然台灣經濟部智慧局表示,已購買使用這類機上盒或App的台灣民眾雖未觸法,但這類機上盒的收視畫質不但效果差,將來也可能遭斷訊。記者更建議民眾不要在此時搶購,以免因小失大,且這樣的行回也是會傷到台灣影視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