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初審通過將考試委員從19人減為3人,考試院表示將討論是否呈請總統進行爭議調解。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今(15)日表示,尊重國會議員,未來會依循相關事務的立法提案進行討論。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日初審通過「考試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將19位考試委員減為3人,任期也由6年改成4年,有考試委員主張應該請總統進行院際爭議調解,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接受訪問表示,考試院屬於合議制,因此針對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考試院組織法修正草案,需透過呈請總統進行爭議調解,依憲法第四十四條行使院際權限爭議處理權進行院際調處。

對於呈請總統調節,考試院院長伍錦霖在會中表示,待本週考試院會商議後再決定,委員蔡良文也提及,上週審查草案正值考試院會召開,秘書長李繼玄已將初步修法狀況與各部門主管討論,努力達成共識,召開座談會擬案,未來會做出最後決定。

考試委員的歷史在台已有七十年,有一定的功能,普遍被認定在國家考試以及文官制度具公平、公正性,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接受媒體訪問時也表示,只剩下3名考試委員能夠囊括的領域有限,也無法讓多元專業的領域來參與考試政策制定,並不符合憲法旨意,考委的去留成了目前立法院與考試院之間的大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