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派與獨派昨(13)日在台中市一度因各自舉辦遊行劍拔弩張,台中市長盧秀燕遭網友在維基百科竄改為「賣國賊」,盧秀燕今(14)早參加浴佛節活動時受訪指出,民眾政治立場對立,難免會遷怒到警察局或市長,台灣是個言論自由和集會遊行獲得保障的地方,這就是民主精神、憲法精神。身為市長、警察局長,我們對民眾不同的意見我們都要予以包容、予以尊重。

盧秀燕表示,不管是統或是獨,在台中遊行警局都批准,因為大法官釋憲445條講得很清楚,首長對於民眾上街頭,不管是統是獨,基於言論及集會自由不能不准,如果不准就是違憲。所以根據大法官解釋445條、以及集會遊行法規定,不管是統是獨,台中市警察局都會依法批准,只是在遊行的過程中,一定要確保治安跟公共安全。其實這也不只在台中市,過去在台北、高雄統獨都有遊行,地方都會依法批准。

台中市政府新聞局長吳皇昇表示,大法官釋字445號:「對『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之言論,使主管機關於許可集會、遊行以前,得就人民政治上之言論而為審查,與憲法保障表現自由之意旨有違。」意思是指,不管統獨都屬言論自由範疇,集會遊行若實質審查其言論就是違憲。這幾日市政府尊重各方言論,不願主動批判,但有心人士實在是夠了!盼回歸理性,針對網路上或部分民進黨人士惡意操作與刻意中傷,深感遺憾。

吳皇昇表示,「這些操作讓台灣陷入無謂的虛耗」,「相信台灣人民的智慧與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