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輔仁大學原社科院長夏林清停聘處分,教育部今天晚間發出聲明強調依法辦理,並無干涉大學自治和濫用裁量,收到判決後將提起上訴。

輔仁大學於民國104年,發生王姓學生涉嫌性侵酒醉的學姊,事隔多時後,受害者男友在臉書發文指心理系處理不當,引起社會關注。

輔大校級教評會於106年2月,決議停聘夏林清一年,經教育部審核核准。夏林清不服停聘處分,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認定停聘是出於壓力,程序不當,判夏林清勝訴,撤銷停聘處分。

法院判決認為教育部在輔大教評會作成決議前,一再行文輔大,有干涉大學自治之嫌。教育部今天晚間發出聲明認為:「應有誤解。」

教育部解釋,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1條第3項規定,學校應最遲需於2個月內完成教評會審議程序,教育部有督導及追蹤事件處理的責任,並無干涉大學自治。

另外,教育部強調,輔大相關人員涉及不當介入校園性侵害事件,經學校性平會調查,確認違反「學生輔導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並依「教師法」移送教評會審議。校級教評會最終決議停聘,教育部再依法審酌後同意,都是基於相關事實及法律規範,並未濫用裁量,將在收到法院判決書後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