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8日)併案審查由行政院、民進黨及時代力量立委提出的「政治檔案條例草案」等4案,對於有國民黨立委質疑該條是政治追殺,國發會主委陳美伶今天受訪時澄清,該條例大家可以公開討論,絕對沒有他們想像的那樣。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政治檔案條例草案」,國民黨今天發動甲級動員應戰,陳美伶表示,台灣是法治國家、依法行政,今天提出該法案,是希望歷史真實呈現,與個人資料保護平衡當中取得範圍,「我們很公允的談這樣的法律,本來就是要法制化,沒問題」。

至於該草案通過後,是否代表國民黨的政治檔案全部收歸國有?陳美伶說,這些有一定程序,若屬於政黨或附隨組織,這在促轉條例中就有明文規定,經過促轉會審定後,就會移到檔案局做管理,「它會有一定程序,大家不用擔心」。

在拒絕移轉檔案的罰則部分,相較於其他委員所提的版本,行政院版並未另行設計罰則,但可依現行「促轉條例」第18條開罰,陳美伶提及,在政院版政治檔案法條例中並沒訂定任何處罰,因為現行相關其他法律已經有相關罰則,會回到各個法律裡面。

對於有國民黨立委質疑該條是政治追殺,陳美伶說,這是個公開討論的場合,她認為這是法治國家應該走的路,應該是讓政治檔案公允的在陽光下攤開來,機制上有設置,大家可以公開討論,絕對沒有他們想像的那樣,麻煩他們仔細的研讀法案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