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4)日中國四川成都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六四酒案」,陳兵在庭上拒絕認罪,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3年半,是全案4名被告中判刑最重的人。

2016年,陳兵、符海陸、張雋勇和羅富譽為紀念六四,在白酒酒瓶貼上「永不忘記,永不放棄,銘記八酒六四」等字,4人隨後遭逮,其中符海陸、張雋勇和羅富譽分別於1日、2日和3日被判刑3年,並分別緩刑5年、4年和4年,據港媒報導,在陳兵被拘押的3年中,當局未曾允許家人與陳兵見過面,家人表示判決不公。

據「六四酒案後援團」消息,陳兵是「零八憲章」簽署者、異議人士陳衛的孿生弟弟。1989年至2011年,陳衛曾3度入獄,2011年第3次入獄後,陳兵接手了陳衛的社會活動。陳兵多次對朋友表示,「身為八九學子,不能積極推動中國民主進程是一生的恥辱。」

4人先被控尋釁滋事,後又改為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全案拖延兩年多,直到本月1日才在成都市中級法院分4天審訊,罪名又改回尋釁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