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日初審通過家庭教育法部分條文的修正草案,立委們也不分黨派極力敦促政府加籌家庭教育經費,教育部潘文忠當下數度承諾,明年度教育預算籌編,一定會增加家庭教育經費。

考量社會時空變遷與家庭結構改變,為符合實務推動,結合更多資源共同推動家庭教育,提升家庭教育專業服務能量,並增進民眾家庭教育知能,行政院擬家庭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而在審查過程中,民進黨立委李麗芬和陳靜敏等人皆希望增加家庭教育經費以利相關單位推動相關政策。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蔣乃辛等人在會中也發言質疑,教育部過去每年編列家庭教育經費只有約新台幣2億元,政策目標是否能做到,蔣乃辛更指出,教育部每年主管經費約2000億元,但每年家庭教育經費只約2億元,畫那麼大的餅,如果預算編列未能到位,修法都是玩假的,政策必須要能落實。

對此潘文忠表示,雖然過去配置的家庭教育經費預算有限,但至少透過修正家庭教育法,在法律上先導正,列出重點工作,後續再從教育部的中長程計畫和預算檢討,對接明年度預算。

草案初審過程,討論相當踴躍,初審通過的條文增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結合民政、農政、消防、警政、環保、原住民事務等機關(單位),共同推動轄區內家庭教育,自本法修正施行起3年內,各直轄市、縣(市)家庭教育中心人員具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的人數應達進用人員總數1/2以上。

且初審通過的條文明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邀學者專家、實務工作者組成家庭教育輔導團,協助家庭教育中心至學校及社區推動家庭教育實務工作。加上條文中也規範,各級主管應訂定獎助事項,鼓勵推展家庭教育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辦理家庭教育,獎助辦法,由各級主管機關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