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日前宣布台灣人李佩珍、符坤龍赴中國擔任社區主任違法,並各開罰10萬元,不過,符坤龍強調,他從事基層工作,與中共黨政軍無關。內政部長徐國勇今(1)天表示,若當事人宣稱非政治行為,難道就不是嗎?而是應該從客觀認定,《兩岸條例》明確規範不可到中國擔任公職,赴中擔任社區主任已違反法律。

內政部先前調查部分台灣人前往中國擔任廈門社區主任助理是否違法,日前宣布由於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李佩珍、符坤龍擔任經陸委會公告的中國黨政軍機關、團體職務,明顯違法,開罰10萬元。

不過,符坤龍接受中媒《中評社》訪問時深感無奈,指自己「做的都是與基層有關的工作,與中共黨政軍無關」,還強調「不管台灣怎麼懲處,都願意留在中國發展,自己的生涯規劃重要」。而目前尚有66名台灣人擔任社區主任助理,多人忿忿不平,聲稱「暫時不打算返台」。

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天到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前受訪表示,由客觀判斷,兩岸條例清楚規範,不可到中國擔任公職,擔任社區主任助理就是政治行為,而非當事人主觀說不是就不是。

至於下一波懲處名單何時公布,徐國勇說,交由陸委會作相關調查,並給予前往中國擔任公職的人有說明機會,若能盡快辭職,基本上在說明上就可做為相關考量,查證屬實都會依法處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