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昨日於臉書推新文宣「創新的路上,還要過幾個彎?」批評交通部政策髮夾彎。計程車產業發展聯盟今(18)日也回擊Uber 做假新聞,聯盟指出,2017年4月Uber重新在台營業並與租賃車合作結盟時,曾經承諾會完全遵守台灣法規,以完全合法模式營業,交通部及公路總局當時的新聞稿也都指出歡迎Uber與台灣合法運輸業者合作,但必須完全遵守台灣公路法規,與租賃車合作必須完全遵守小客車租賃業相關規定,交通部甚至在當時也特別點明Uber與租賃車合作不可跨越租賃車營業範疇涉及短程載客之客運業務,否則即有違法之虞。
計程車聯盟表示,但Uber當初宣稱願意完全遵循台灣法規營運,騙取政府在Uber高達數億罰款及欠稅未繳之前仍同意其回台營運,結果事實證明Uber依然違法營運,將租賃車當成常態客運業經營,並按趟次抽取高達25%車資,實際從事客運業派遣經營業務,直接牴觸公路法第34條分業營運規定,牟取暴利卻完全規避罰款及稅金,已完全違背當初回台營運時願意完全遵守台灣法令的承諾。
另根據公路總局的資料,Uber自2017年4月與租賃車合作重新營運,雖然承諾願意完全遵守法規營運,但事實上在短短一年間,就被公路總局開出高達137 件罰單,主要的違法原因皆是Uber違反運管規則相關租賃業規定,而遭開罰,顯見Uber的營運假借租賃車實際從事客運業的行為自始違法迄今,但因違反運管規則的罰則較輕,Uber竟然變本加厲,還發新聞指責是交通部政策髮夾彎。
計程車聯盟進一步要求Uber提出交通部承諾允其以租賃業跨業經營客運業之具體事證或公文函件,若確實有政府官員承諾下令此事,聯盟也將主動告發該官員涉嫌刑法公務員圖利罪,因為公路法第34 條分業營運規定即已明確禁止跨業營運行為,若有官員同意或下令放水讓Uber得以藉此跨業營運,即已明顯違法,但Uber若不能提出事證證明交通部官員同意其跨業營運模式,則Uber應收回政府政策髮夾彎之指控, 否則形同發布假新聞。
此外,針對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在美國宣稱支持Uber與Airbnb,計程車聯盟也呼籲柯文哲莫再重蹈盲目支持Obike,結果淪為笑柄的錯誤,目前世界主要國家,包括歐盟及美國皆已改變對於假借共享經濟從事運輸業務之管理模式,採取回歸一般運輸業法規並嚴格管理之態度,以杜絕假新創及假共享經濟之名將企業內部成本外部化,損害公共利益之狀況持續擴大,並建議柯文哲應要求幕僚提供真實且符合當前各國政府最新政策之資料,以免持續被誤導而走向掩護非法小三嗆正宮的錯誤方向,傷害了合法客運業者及多數未與Uber合作卻同受汙名化的合法租賃車業者。
計程車聯盟更建議柯文哲可以請幕僚蒐集倫敦市長沙迪克汗及紐約市 長白思豪對於Uber問題的處理作為,做一個真正負責任而非譁眾取寵獲取短期利益的政治人物,聯盟也將在柯文哲回國後,派員陳情說明,呼籲柯文哲屆時要認真了解此事,莫再草率發言,誤導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