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天表示,國人凌友詩擔任中國大陸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13屆全國委員會委員,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不得擔任大陸黨政軍職務,依第90條第3款規定,裁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

日前在中國政協會議上朗誦大讚中國、自稱「台灣女孩」的台籍政協委員凌友詩,吸引兩岸媒體關注。她接受中國官媒《環球時報》專訪時表示,她知道台灣政府將對其開罰50萬,但批評此舉「違憲」、「違反人權」。

她先向「台灣當局」喊話,說自己被依照《兩岸關係條例》開罰50萬台幣不合情理。凌友詩認為《兩岸關係條例》只應限制台灣現役軍人和政府高層,不應限制一般老百姓。

對於她在政協演說中自稱是「台灣的平凡女孩」遭到網友調侃,她則回應說:「我從台灣出來的時候是女孩,才17歲,而且我的人生和事業基本上在香港拿到博士學位那一刻就已經定格了。之後我進入特區政府工作,2003年起擔任福建政協委員,可以說參與一國兩制的實踐、共襄兩岸統一的盛舉,然後和其他委員一道肩負民族復興的使命,這些都是在我青年時候就已經獲得的機會和平台。」

台籍政協委員凌友詩。   圖:翻攝自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