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友詩擔任中國全國政協委員,被內政部處罰新台幣50萬元,她日前接受媒體採訪表示「要保留申訴的權利」。對此,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申訴是中華民國國民依憲法與民主法治下,國民的基本權益,淩友詩當然有權回台灣提出申訴。

經內政部查證,凌友詩目前仍保有我國戶籍及國籍,適用兩岸條例規定,陳宗彥說,政府依法所做的處分,人民仍有申訴的管道,這就是台灣民主法治的價值,在中國可沒有此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