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中國統戰滲透進逼,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日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增訂第五之三條條文草案」、「《公民投票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兩項法案,希望嚴格把關兩岸政治性協商的監督機制,他們向朝野黨團喊話,面對中國進逼,必須加快腳步,儘速完成立法。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指出,時代力量在2016年進入立法院後提出的《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監督條例》,就包含「政治性協商應經公民投票」的監督機制設計,可惜第九屆立法院自2016年至今,仍遲遲無法處理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今年二月中,陸委會主委陳明通為了因應「和平協議」的威脅,提出「雙審議、雙公投」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構想,時代力量認同陸委會的修法方向,但也希望能及早見到行政院版本,以呼應蔡英文總統昨(3/11)晚提出的「反制『一國兩制台灣方案』七大綱領」,在法制面盡快補強台灣的民主防衛機制。

徐永明說明這次《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公投法》修正草案設立與中國的政治性協議的監督機制:在涉及兩岸軍事狀態、終局性政治解決等影響我國主權或國際地位的協商,在進行協商前,皆須經立法院2/3委員出席,出席委員2/3同意,並經公民投票通過,才能與中國協商;協商完成後,亦須經立法院3/4委員出席,出席委員3/4同意,最後經公民投票,且同意票數超過投票權人總數半數,才能通過。

立委高潞·以用表示,中國統戰手段從過去「以經促統」演變成今日各式靈活手段,用民間管道內部滲透、假錯資訊、將台灣人視作中國公民的法律手段...等各式威脅必須嚴防。